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,销售收入主要适用3%征收率,增值税方面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?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的,均可以适用这一优惠政策。
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、吉林省税务局,会计网整理发布。
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15820538167。
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,沪ICP备19018407号-2, CopyRight ? 1996-2024 kuaiji.com 会计网, All Rights Reserved.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